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对放射性核素药物的开发不断深入,核医学科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众所周知,放射性诊疗手段,如果没有得到合理的运用,会对人体及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及伤害。近年来,国家为保障医护人员及公众安全,不断规范医院核医学科的建设标准,2020年先后推出,《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GBZ 120-2020、《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GBZ 121-2020、《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HJ1188-2021及《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HJ1198-2021。其中明确规范了医院内建设核医学科时的布局规划、辐射防护及辐射监测要求。所以在核医学科进行放射性诊断及治疗时,需要控制相应的辐射剂量,设定剂量限值,同时也要做好辐射的防护与监测,合理规范地应用核辐射,才能更好地造福于大众。
前期准备
医院在开展核医学科等放射诊疗业务之前,首先要初步确定核医学科计划开展的相关业务和楼体选址,确认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设计单位确定整体布局,并编制辐射专项环评、预评报告;然后开展项目申报,开展招标采购工作,进行核医学科楼施工建设;完工后,通过辐射专项的环评、预评及控评,并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多项证书;同时放射工作医务人员,必须要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并进行考核。
项目分工:
1. 建设单位:医院须明确对核医学科业务的需求,同时作为建设单位也需要对项目整体把控。
2. 设计单位:负责核医学科楼的整体设计、出图、送审等工作,一般建议甲级设计资质单位承接。
3. 施工单位:负责核医学科楼的整体施工建设,涉及到土方、机电、给排水、暖通、装修、防护等各个方面。
4. 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辐射专项的环评、预评等报告的编制及相关政府部门送审,同时也可提前审核整体流程是否符合规范。
布局与设计
1. 选址:核医学科需要设置于单独建筑内或无人长期居留的建筑物的一端或底层,不可比邻儿科、妇科、食堂等人员密集地区
2. 分区:核医学科各功能区域需按照标准明确划分,并区分管理,并需在入口处设置对应标志。
3. 路径:核医学工作场所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工作人员、患者、放射性药物和放射性废物路径。工作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分开,减少给药后患者对其他人员的照射。
4. 辐射屏蔽:
a)距核医学工作场所各控制区内房间防护门、观察窗和墙壁外表面 30 cm 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 小于2.5 μSv/h。
b)放射性药物合成和分装的箱体、通风柜、注射窗等设备外表面 30cm 处人员操作位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 2.5 μSv/h,正对人员操作位表面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 25 μSv/h。
5. “三废”处理:
a) 固体废物:核医学科固体放射性废物应收集于具有屏蔽结构和电离辐射标志的专用废物桶。废物桶内应放置专用 塑料袋直接收纳废物。装满废物的塑料袋应密封后及时转送至放射性废物暂存间贮存。
b) 液体废物:可参考本号之前文章:《衰变池对医院放射性废液的处理》
c) 气体废物:产生气态放射性废物的核医学场所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合理组织工作场所的气流,对排出工作场所的气体进行过滤净化,避免污染工作场所和环境。核医学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场所的气流流向应遵循自清洁区向监督区再向控制区的方向设计。
注意事项
1. 目前我国核医学科发展迅速,许多医院都在新建、扩建核医学科,但在建设之前,我们需要选择合适的区域,并对科室布局做出科学、合理的设计。
2. 科室各个区域的辐射防护都需要严格遵守新规定,全面做好防护屏蔽。
3. 需注意对放射性三废的处理。
南京南核致力于为医院提供一站式辐射防护整体解决方案及为核医学提供技术服务。具备核医学科辐射防护工程设计建设、核医学科环境、人员、物品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专业为医院提供辐射安全解决方案,为医疗行业辐射安全监管的现代化、智能化、可视化作出了突出贡献。